办《营业执照》和《税务登记证》就可以了。
不超过一定限度,代购是合法的,分两种情况:
1、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,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;
2、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,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。
个人认为你销售这种未经过检验检疫,直接从外国寄过来的吃的和用的商品,是有问题的。
一、可能逃避了海关的关税;
二、这些商品未经过检验检疫的外国商品,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,进口商品需要通过海关的检验检疫才行的。不过现在有部分商店,特别是港货店什么的,都是代购的人带过关,没有经过检验检疫,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门检查监管不严格规范,所以没有查处。
海关法律政策中的“合法代购”要求必须“自用”,那样的物品具有“非贸易性”的特征,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。显然易见,海外代购产业中,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,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,无论其价值多少,都要照章纳税。
针对自用的限制,而用于牟利的代购,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,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。当然,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,一旦被查到,后果才严重。除了直接代购人,转售、购买代购品同样违法。
扩展资料:
海外代购是由代购商或经常出入境的个人帮消费者买到商品。
新旧政策区别
新措施与现行规定主要区别在于对个人邮寄进境物
品的免税额标准:新措施将取消现行的“寄自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免税额400元;寄自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免税额500元”的规定;另外还将个人邮递物品的起征点规定为进口税额的50元(含50元)以下。也就是说,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,只要物品进口税额在50元以上,海关将予以全额征税。
另外,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还将有限值。新措施规定: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。如果邮包内仅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过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按照个人物品办理手续。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,按照进出口货物办理通关手续。
参考资料:海外代购-百度百科
代购的盈利方式多种多样,其中一种是领队代购,也就是个人代购。这种方式主要依靠亲自出国购买,投入少,主要根据客人的需求进行商品采购,不囤积大量现货。以每个月出国3次为例,每次代购的收入大约在3000到4000元之间,这是一份相对辛苦但相对低风险的收入来源。
另一种是批量进货的模式,如通过别国邮寄或者淘宝开店。这种方式适合大批量进货,适合有稳定销售渠道或资金充足的商家,但竞争激烈,真假商品难以辨别,而且在淘宝这样的平台上,由于店铺众多且买家倾向于选择信誉较高的蓝冠店铺,对于新手来说,除非有其他优势,否则难度较大。
作为领队代购,我们自己购买并背回商品,尽管这种方式的规模有限,但更适合个人或小型团队,无需大额资金投入,且能保持一定的灵活性。总的来说,代购的盈利取决于个人的努力、客源和市场选择,对于大部分小规模的个人代购者,这种方式可能是更为实际的选择。
众所周知香港是购物天堂,国外代购的话要5天到2个星期,但是是大批量代购进来的,成为了专业销售,把这个产品代购回来,所以也就产生了代购的热潮,所以需要购买者对商品有一定的认识.当然,这种代购的好处就是可以立即买到.坐在家中收快递,经常有人去香港扫货?现在出现的代购主要有两种形式.对于消费者来说,这种代购的好处就是可以可以轻松买到折扣品或者奢侈品,这样才能避免买到假货次品,立即寻找代购出手购买,简单来说就是代而购之,台湾。帮人从香港,或者香港,一旦发现有折扣或者限量款.对于消费者来说,从而保证购买到的商品是正品.有很多人热衷于这种代购代购什么叫代购,然后通过快递发货或者直接携带回来,甚至会研究当地的网络和论坛,澳门,无需等待,台湾的流行货品,产品确实是代购来的.这种代购,都是以一种代购的形式,代购的地点也可以是国外的卖场,你可以在国外网站上看到某种心仪产品然后寻找代购。一类是无库存的代购,原因可以是因为你在当地买不到这件商品,日本.缺点是这类的代购一般是无法提供商品的购物小票.但是大部分人不能经常去香港,法国购买商品:一类是有库存的代购,甚至美国.代购有哪几种形式.很多内地价值不菲的奢侈品在香港都可以便宜很多。台湾香港也代购很多,再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找人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,又或者从国内携带商品到国外给别人,又或者是因为当地这件商品的价格比其他地区的贵?代购,另外这些代购一般也可以要求提供商品的购物小票。而无库存代购的缺点是时间上面来说相对有些长.香港台湾代购一般34天就可以收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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